情况说明回复函
接群众举报新郑市财政局职工王彦勋现政策外怀孕九个月一事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调查,王彦勋,现为新郑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职工。其妻刘晓辉,无业,二人现住在新烟办事处渔夫子路滨河帝城。王彦勋和刘晓辉于2009年12月登记结婚。王彦勋再婚前和观音寺镇菜王村村民许艳新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04年7月22日生育一男孩,取名王鹏博(患有脑瘫),后因感情不合于2007年7月离婚,王鹏博现由王彦勋抚养;王彦勋和刘晓辉再婚后于2010年2月20日又生育一女孩,取名王艺涵,刘晓辉现又怀孕8个月,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调查后,依据有关规定,我委于2015年6月26日向王彦勋和刘晓辉夫妇下达了计划生育行政警告决定书,限其于2015年7月6日前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并进一步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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