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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新郑财政局王彦勋超生(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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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6-23 18:34: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计生委

处理时间

2015-7-7 16:14

新郑财政局里的职工王彦勋,现在育有一男孩和一女孩,现在其媳妇又有了9个月身孕,严重违反了我们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身为公职人员无法给下面群众做好带头作用,请领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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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6-29 09:07:47 |只看该作者
情况说明回复函

接群众举报新郑市财政局职工王彦勋现政策外怀孕九个月一事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调查,王彦勋,现为新郑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职工。其妻刘晓辉,无业,二人现住在新烟办事处渔夫子路滨河帝城。王彦勋和刘晓辉于2009年12月登记结婚。王彦勋再婚前和观音寺镇菜王村村民许艳新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04年7月22日生育一男孩,取名王鹏博(患有脑瘫),后因感情不合于2007年7月离婚,王鹏博现由王彦勋抚养;王彦勋和刘晓辉再婚后于2010年2月20日又生育一女孩,取名王艺涵,刘晓辉现又怀孕8个月,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调查后,依据有关规定,我委于2015年6月26日向王彦勋和刘晓辉夫妇下达了计划生育行政警告决定书,限其于2015年7月6日前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并进一步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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