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已调查完毕:1、关于社区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问题。人和路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在2015年4月1日之前是原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现人和路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为方便辖区居民办理日常事务,将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栏上的社区主任和社区委员为上一届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成员。2、关于高岚作为社区居民代表出现在社区工作人员版面上的问题。经落实,联合社区的办公用房与公建物业的办公用房同时由华茂公司进行装修,人和路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公示栏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公示栏在同时制作时,华茂公司误将公建物业公司高岚的照片错放到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公示栏上,又误把社区工作人员职务写成社区居民代表,同时漏掉联合工作人员赵鑫的照片及工作职务。联合社区对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在今后工作中会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3、关于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应当由选民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的问题。公示栏上公布的是原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第四届社区成员,是严格按照《二七区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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