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居民网友,您好:
经了解,原物业公司5月底擅自撤离,收取的物业费、停车费及资料全部带走。为了小区管理,社区协调聘用了一家名为一分利的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但业主委员会主任以各种理由不与一分利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在小区的黑板上写下个人辞职公告,同时并不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公章,一分利物业公司无法签订服务合同。
7月初教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现有成员无法行使业主委员会权力,陆续向街道民政科提交书面辞职申请,7月底,该业主委员会解散。社区8月5日向教苑小区业主公示。随后,社区抽调人员在小区内设立征集意见点,征集小区业主对今后小区如何管理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汇总,社区会同一分利物业公司经理与原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针对今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与物业服务标准共同进行协商,在9月5日达成一致订立收费及相关服务标准。
目前,社区已聘请律师对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审核,并将代表居民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同时对小区积存垃圾开始清理,预计9月12日前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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