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你好!
我是卢店镇卢南村五组村民庞建军,现向贵局反映关于我宅基地西邻郭随山非法侵占我宅基地建房的问题。
2015年5月30日,我西邻郭随山开始动工拆除老宅建设新宅,并非法侵占我拥有的经贵局丈量审批并颁发有土地使用证的294平方米宅基地范围内的部分土地。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中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是郭随山不曾与我协商就动工拆建,更甚的是将房子地基建到我所属的宅基地上,这是不利于村邻和谐共处,人民安居乐业的不道德问题,是赤裸裸的对我合法宅基地的侵占行为,更是对法律的蔑视,致使邻里关系紧张,矛盾激发,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践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至高无上的法律尊严。我曾多次向镇国土资源所反映此问题并寻求解决,镇国土资源所也曾通知令其停工并组织我们协商解决。我本着同为邻居和谐共处的意愿同郭随山协商此事,可郭随山又多次在收到镇国土资源所停工通知后私自动工并一直坚持侵占我的宅基地不肯退让。现镇国土资源所协商无效也表示对此事无能为力,让我向上级部门反映寻求解决途径。
故我特向贵局提出如下诉求:
1、通知郭随山立即停止施工。
2、将郭随山建在我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筑立即拆除。
3、希望贵局将对方宅基地相关证件、拥有面积及使用范围予以确定公示。
同属一村,宅子相邻,我并不希望矛盾激化,也并不是非要阻止郭随山建设新房,我只是要保护我经贵局丈量审批并颁发有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我坚信,事实胜于言论,贵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重于郭随山的片面之词。我的权益合理更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势下,在贵局担负着对全市国土资源的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使用的职责,努力达成“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目标的前提下必将得到有效维护。
此事事实及我的诉求已阐述完毕,希望贵局能够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给我和郭随山双方宅基地一个明确范围和界限,保护我的宅基地不受侵占,给我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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