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已办理完毕,现回复如下:
按照2015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第七条第(二)款中规定:“对在往年评审中非因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等原因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单位不得限制申报,应允许其参与正常的申报推荐工作。”经核查,2014年郑州79中参评职称未通过人员中不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的情况,因此应允许他们参与正常的申报推荐工作。对于郑州市第79中职评方案(2012年4月2日教职工代表会通过)中的规定(“当年学校推荐但上级评审不通过,两年内不准参评”),此内容与2015年的新职称政策相违背,应视为无效,学校应按照新的职称政策执行。
办理事项负责人:杨合起;职务:人事科科长;联系电话:63639705。
惠济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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