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根据您提供的被投诉举报企业地址“文化路英才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执法人员未在该地址发现被投诉举报销售企业“彩蝶化妆店”。执法人员再次向您电话确认销售企业名称,您更正为“美蝶商店”。执法人员在上述地址处找到该店。
经调查,美蝶商店全称为“郑州市惠济区美蝶商店”,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国基生活区西商业楼,该商店销售过来函中提及的“无生产日期等信息的卸甲巾”,经现场核查:美蝶商店当场不能提供以上产品相关合法资质及证明文件, 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该案件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如还需具体咨询,可拨打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0371-5667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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