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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达花园物业私自停水(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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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5 10:54: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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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1 14:37

兴达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差,乱收公摊费,无法提供收费许可证,通过停水威胁业主交物业费,房产证3年至今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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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6 15:01:20 |只看该作者
关于兴达锦绣园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房产证交房三年都未办理,物业公司乱收公摊电费,无法提供收费许可证。物业公司私自停水威胁业主交物业费的投诉件,领导非常重视,指派专人进行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业主的投诉后,立即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与管理兴达锦绣园小区的郑州温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1月20日上午被停水业主和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在我中心召开联系会议,协商解决问题。
经调解,达成以下共识:房产证的办理是开发企业在与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业主可向开发企业提出违约赔偿。物业企业是依靠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来生存。业主以欠缴的物业服务费的方式要求办理房产证存在不妥。然而物业企业在多次催缴物业服务费无果的情况下,私自给业主停水的行为更不可取。对于向业主收取公摊电费,无法提供收费许可证问题,业主可向物价部门反映。本着共同解决小区问题的目的,双方达成协议,物业企业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办理房产证,对业主有争议的收取公摊电费的费用暂停收取。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及时缴纳欠缴费用。物业公司立即对欠费业主恢复供水。
针对以上业主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责成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服务,同时我们也在积极做物业公司的协调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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