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友好:经查,具体婚检政策解说人员由新郑市妇幼保健院选派工作人员到婚姻登记处,开展免费婚前检查政策普及,相关人员及业务由派驻单位负责。
民政局接到投诉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新郑市妇幼保健院,了解详细情况,要求院方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对您提出问题答复如下:
1、“威胁进行婚检、检查走形式”问题。新郑市妇幼保健院接到投诉事件后,医院立即到婚检中心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特别针对投诉人所说的“威胁进行婚检、检查走了个形式”进行重点调查,并对婚检中心工作流程、服务态度、礼仪着装、科普用语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和督导,要求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并要求所有检查项目严格依据《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开展。
2、“不是个正规的医院,挂这医院的名字”问题。2009年我国开始实行自愿免费婚检,鉴于新郑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场地的限制,也为了方便我市新婚夫妇的婚检,2011年12月8日,新郑市妇幼保健院申请并经卫生局领导批准成立了新郑市婚前医学检查中心,并抽调专业人员负责婚检工作且配备了完善的检查设备;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办证大厅相邻,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办理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
新郑市婚前医学检查中心是经卫生局批准,隶属于新郑市妇幼保健院管理的正规医疗机构,全部人员均为新郑市妇幼保健院职工。
同时感谢广大市民对医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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