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我局调查,2016年3月25日登封市少林办事处左庄村8组村民蒲文强到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诉称“其妻陈银芳2016年3月22日在登封黄河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死亡的后果作出工亡认定。”我局接受其工伤认定申请后,经审核材料,因其提供材料不完整,当日即向蒲文强本人开具《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书》(豫(郑)工伤补字[2016]1030012号)。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当时向蒲文强讲明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工伤认定办理程序。现在蒲文强仍未按要求补正相关材料。
鉴于网民反映情况,我们建议:蒲文强应按《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书》(豫(郑)工伤补字[2016]1030012号)要求将所缺材料补正完整。待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后,我局将尽快上报至郑州市人社局,由郑州市人社局做出是否为视同工伤的决定。如属于视同工伤,本人可以直接与企业洽谈相关赔偿事宜,或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相关待遇。当事一方如对仲裁结论不服,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我局将在工作职责内积极帮助其依法维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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