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我是上街区小学教师,去年就到评小高高的年限了,因为支教问题,没有资格。但是,最近,我听说了一个惊天支教事情,特反映给市人社局领导。 我们单位去年一位老师叫做王小翠的,去年参加小高高职称评审,通过了。最近我才弄清楚她是怎么支教的。她前年到我们区的实验小支教了,和她一样去的有初中和小学的五位老师。支教结束,就正好该评职称了,王评上了。本来我们单位同事,都可气氛,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支教一年的。都觉得不公平。可是,最近发生在教育局的关于职称支教的事情,让我也气氛。 和王小翠一样支教的一位初中老师,好似姓姜,教体局人事科一直没有给她的支教经历上盖章,原因我不知道,据说主管局长王局长和人事科科长都不给盖章,一直拖了这七八个月了,这个姜老师一直找科长几十回都不给盖章,老师去教育局说理,吵了一大桶。最后被局领导认为不尊重教育局,要处理这位老师。我们停了很气费,同样的支教,有的用了评上小高高了,有的却不被盖章不承认,这里的猫腻是什么?局里几个月不给盖章,去说理反而被认为扰乱,到底是局里不作为还是老师不礼貌,我光知道那么多拆迁户上访都是因为政策被执行出问题的。今年暑假后,我也想去支教,要评小高高级了,到底谁能去支教?到底发生了什么,哪位姜老师没有盖章?我要是去支教了,会不会也不给盖章认可支教啊?因为那位评上的王老师,据说有关系,局里才盖章认可?乱了,太乱了,到底上街区是怎么的标准。求解答以上问题! 上街区城区小学三位急需支教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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