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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育条例从何时开始执行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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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16:15:0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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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7-26 16:53:19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郑州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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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7-27 10:09:5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5月27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如果你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并且你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在2016年5月27日前假期未修完,按照新《条例》规定,你可以享受增加产假三个月的奖励。如有疑虑请拨打市卫生计生委政法处电话:0371—67883345。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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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wll  在2016-7-27 11:33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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