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举报金水区聚福园二期违法建设的回复
该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位于普庆路东侧、银河路北侧,聚福园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内,其所举报内容涉及我局工作共为三个部分:
一是该项目9#、10#楼一层的架空层全部改成了住房问题。经核实:审批9#、10#楼一层为架空层,现在已封闭,用于安置金水区丰庆路办事处张家村村民。
二是7#、8#楼两侧无手续建立体停车位的现改为商业用房的问题。经核实:总平图显示8#楼东侧为1处6层停车位,实际建设一处4层钢架结构房屋,现在未投入使用;总平图显示7#楼北侧为2处6层停车位,现为一处5层钢架结构房屋,已出租做商业使用。
三是规划的五层商业用房及物业、社区用房被开发商加建一层。经核实:五层商业楼顶有一处临时房,作为设备间使用。上述建设均由河南良明置业有限公司所建。
鉴予以上违法事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成该项目建设单位河南良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我局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