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位于棉纺路北侧、嵩山路东侧,系久久思达小区院内5号住宅楼下,幼儿园跨越红线建设铁栅栏一处,并搭建彩板房一处,建筑面积2平方米。
2011年11月3日上午,我局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拍摄了现场照片。
二、处理意见
(一)该处幼儿园所建铁栅栏与(2003)郑城规(许)字第5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所批一致,不属于违法建设,不予查处。
(二)幼儿园内所建彩板房一处,为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每所幼儿园必须建设的治安室,大学路派出所治安服务大队开具有情况说明。不予查处。
附件:现场照片2张,情况说明2份,红线图复印件1份;
(联系人:郎智超 电话:67172862)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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