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城21号、22号楼于2015年8月交房使用,共有130户,由河南洲海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关于供暖问题,晶华城21号、22号供暖具体时间在开发单位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在交房后第二个采暖期正常供暖。今年恰好处于第二个采暖期,开发单位应当在今年供暖时间内保证业主正常使用暖气,若开发单位今年无法确保业主正常供暖,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对业主进行补偿,另小区内在交付使用时应采用正式用电,业主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因开发建设单位不在我局管理范围之内,我局对开发单位没有相关管理权利。但为了能够使业主在11月15日正常使用暖气,我局约谈物业公司,询问物业公司相关情况,物业公司称:小区供暖及临时电问题属于开发单位办理范畴之内,无物业公司无关,但为了保障业主正常供暖,正式用电物业公司也多次向开发商进行协调与沟通,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办理供暖的相关手续,目前从开发单位反馈的情况,能够保证业主今年正常用上暖气。
针对物业公司上述内容,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一是加大力度督促开发单位办理供暖、正式电的相关手续;二是积极有效配合开发单位与业主整理供暖、正式电的相关资料;三是以公告形式告知业主办理供暖及正式电况的进展以及预计开通暖气的时间节点,同时向全体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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