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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草稿(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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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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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7 10:29:16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在塔山路中段(310国道——中原路)设置限宽石墩的情况说明

  乔楼镇人民政府在塔山南路中段(310国道--中原路)设置两处宽约两米的石墩,一处位于塔山南路沈洼村西口,另一处位于塔山南路、中原西路交叉口北侧。
  该路段属于镇区道路,两处限宽石墩距离约1.3公里,该范围内有1所中学、1所小学、2所幼儿园、1个市场、2个银行网点、上百家小商店、十多家企业,人员密集。在未设置石墩前,大型车辆通行,压坏路面,造成交通堵塞,部分车辆车速较快,事故频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设置两处限宽石墩的目的,是限制大型车辆通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交通通畅,同时与该条道路平行西侧300米有一条30米宽的万山南路,东侧1000米处有一条20多米宽的荥贾路可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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