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97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报案书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0 19:40: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荥阳市

处理时间

2016-11-14 09:18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报案书

荥阳市公安局:

     荥阳市乔楼镇乔楼街上的一些占道经营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方法招揽顾客,经常不间断地播放“来吧、来吧、XXX(香蕉、鞋)便宜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规定,属于社会生活噪声。

     公安机关应当关受理报案立即进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下派到:
1. 荥阳乔楼镇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6-11-14 09:18:08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荥阳乔楼镇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13 21:1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