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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餐饮类食品摊贩《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证明》的基本(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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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11 09:20:05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应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近期将给您回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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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1-30 17:21:37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荥阳市乔楼镇塔山路两侧存在一定数量的餐饮类食品摊贩,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问题,经调查,该行为集中在东郭村乔楼组乔楼街两侧,乔楼街因人流量大逐渐形成菜市场,商贩较多,不乏一些流通类商贩兜售直接入口的熟食,该种商贩无固定店铺,流动性大,食品卫生标准不达标。
    针对以上情况,我镇安排包村领导和三级网格长与爱卫办一起工作,责令售卖直接入口熟食的商贩按照《河南省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执行,保持所售食品的安全卫生,要取得乔楼镇政府发放的经营证明,并要求在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要取得乔楼镇政府发放的经营证明,并要求在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在销售窗口悬挂张贴经营证明、备案证明、健康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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