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交通运输局30名职工的诉求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非常感谢你们能将关注的目光投向我们,我们是新郑市交通运输局30名遭受不公待遇的职工,我们多次反映诉求无果,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引起关注,希望帮助我们尽快解决实际问题,早日归还我们合理、公平、公正的待遇。
1、 情况说明
我们30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职工,分别隶属原新郑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10人)、原新郑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4人)和原新郑市机动车修配管理所(6人)。2013年,我们积极响应新郑市委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局党委奔赴郑州航空港区工作的号召。从当年12月份开始脱离原工作岗位,等待航空港区安置,等待安置期间工资待遇仍有原单位保障。时至2015年10月份,港区上班杳无信息,全省自上而下的交通执法体制改革如火如荼的展开,在我们工作关系没有调入航空港区前我们理应参加改革,这是我们的权利。当我们这30人向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提出参加改革的时候被断然拒绝,说这是新郑市政府的意见,并请大家放心,去港区工作前工资待遇保证按时发放。交通执法体制改革后新成立了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和新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我们这30人的原单位都不复存在。进入2016年,由于原单位不存在,我们的工资待遇全面叫停,改革前所有的承诺都成为空话,多次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和新郑市信访局反映问题,得到的答复是新成立的单位工资是严格按照编制发放的,我们这30人没有编制,工资发放没有渠道。有种遭受欺骗的感觉,欲哭无泪!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5月份,在我们这30人的努力争取下,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最终才同意想办法为我们凑措资金发工资并安排我们这30人于6月底7月初陆续到改革后新成立的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和新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并又一次承诺我们和正式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又一次遭受欺骗,绩效工资没有我们的,住房补贴没有我们的,公积金至今不为我们缴存,工资晋级晋档不能正常进行,统筹扣缴比例高,有的该工考了也不能参加,还有的下一步面临着退休无法办理等等,想想我们这部分人当初也是通过全省招录有正式编制的人,并且在交通战线奋战多年的职工如今成了没有编制的临时工,还遭受着不公的待遇,心寒至极!谁来为我们主持公道?
2、 职工诉求
2016年接近尾声,从新郑市人民政府提出去港区工作的号召到今天已经有三年时间了,政府决策竟然如此轻率,好像是在和我们开玩笑,去航空港区工作仍然看不到丝毫希望。三年,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但在我们工作生涯当中是何等重要的三年,三年,意味着我们丧失了多少机会!我们拒绝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强烈要求在未去航空港区工作之前解决我们的编制问题,早日结束编外人员的不公正待遇,我们耽误不起。
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对我们基层职工实际问题得以关切,望解决为盼!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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