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就依据政策答复如下:
嵩景爱的幼儿园成立于2011年8月,位于颍河路西段嵩景花园小区内,现有教职工55人,幼儿学生336名,办学性质为民办幼儿园。
经调查,2017年春季涨费主要用于幼儿餐费,每天餐费涨2.5元,一学期共计302.5元。由于2016年秋季开学时可享受嵩景爱的幼儿园教育卷抵学费的优惠活动(活动期间优惠券500元可抵学费),2017年不再享受500元优惠活动,再加上下学期多出半个月,部分家长认为学费上涨了一千左右元,实质上该幼儿园涨费金额为302.50元
目前,该幼儿园涨费一事正在与家长沟通。
二、处理情况
河南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的规定,取消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事项。也就说民办幼儿园收费不需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以上规定,2017年1月9日,我局对嵩景幼儿园负责人进行约谈,讲解了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针对嵩景爱的幼儿园涨费一事,我局认为民办幼儿园收费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要求经营者涨费前要和家长进行沟通,说明涨价理由,并提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若没有进行收费公示进行强行收费的,我局将责令其改正,对限期不改正的行为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我市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力度,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对没有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的,我局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登封市物价局
2017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