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产假延期问题的答复
近些年来,教育系统女教师比例越来越大,女教师休产假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冲击较大,受学校编制、师生比、岗位设置等限制,考虑到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产假暂按《劳动法》、《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休98天。二孩政策实施后,有生育意愿的女教师剧增,达到教师比例的30%,严重影响到了学校的教学工作。为此,我们希望广大女教师能发扬高度负责、乐于奉献、团结拼搏的精神,处理好产假与教学工作的关系,为全市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2016年12月,巩义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进行梳理,《实施意见》自2017年元月1日起执行。教体局决定想方设法克服教师产假式缺失的困难,自2017年春季开学起保障本系统教师产假按国家、省及巩义市有关政策执行,同时为方便教职工请假,由各校自行审批,不必再到教体局审批,教体局只对各单位产假审批实行备案制。教体局已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精神,依法依规审批教师产假,并妥善处理因教职工产假造成的课程安排问题。
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执行的时间节点和学校的具体情况,从时间上原则从2017年元月按规定执行,之前审批过的不再审批。已在休假的,可根据学校的师资状况和本人的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
巩义教体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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