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河南鼎盛保安有限公司的员工,从2016年初就被派到京广路办事处,当队长,手下有十个人。在2017年1月4日晚,我有一个队员在与办事处一起巡逻途中,我们鼎盛保安队员李娇焦生将一名行人撞到,后来伤者将此事发到 网上,京广路办事处因为此事多次催促我叫我赶紧处理,当时有好几个月的保费没有结,办事处说如果公司不赶紧把此事处理了就用欠我们公司的保费处理此事,到时候人家伤者要多少他们办事处就赔多少,后来京广路办事处王倩主任给我们公司负责人打电话联系,公司同意出钱后,公司又安排我去找伤者协商。后来达成除去初步检查的医疗费以外,再要两万八千元。然后公司把钱给我了叫我去送。还叫我打了个欠条,现在我不在 干了,我还有两个月的工资大概还有5400元左右,公司以这件事为由就不给我发工资。我虽然是一个岗点的队长,难道交通事故的责任就要我去承担吗?再说交通事故也不是我出的,办事处不管,公司不管,我一个月就两千七百块钱的工资,要养活一家老小,希望有关领导看到我的贴子,能够帮助我一下,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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