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宏建业#16 号、#18 号院规划问题
1、#16 号院图纸中规划的地上非机动车停车面积 1189.89m2,地下充 电非机动车停车库面积 4133.83 m2;#18 号院地上非机动车停车面积 556.89m2,地下非机动车停车面积 409.25m2,地下充电非机动车停 车库面积 3405.60 m2。#16 号院电动车停车位布置在 10 号楼、17 号 楼、15 号楼,只有这三栋楼地下夹层,负一层,负二层,全部布满 才能满足规划图中 4133 平方的地下电动车停车库面积的要求; 18 号院 3 号楼、1 号楼、7 号楼、夹层,地下一层全部,地下二层部分 为电动车停车位。据现场查看,地下充电非机动车停车库面积严重不 足、缩水。 2、开发商偷换概念,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充电非机动车指电动车, 就据现场查看,开发商将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当电动车停车位来建, 以减少地下电动停车位的面积。规划图上显示所有电动车均在地下。 地面上停的是非充电的自行车。
3、根据#16#18 号院施工图显示,所有地下电动车停车位均为敞开式 的,除承重墙外,没有多余的墙。据现场查看,电动车为在独立的小 房间内,开发商有将电动车改为储藏的企图或事实。
4、根据#16#18 号院施工图显示电动车坡道为中间台阶,两边平面设 计,而现场情况全是平面的,没有按施工图施工,偷工减料! 5、经查阅规划图,没有任何储藏室的内容,而开发商确将地下室改 为储藏室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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