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调查结果如下:
1.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目前郑东新区质检部门正在对地产集团承建的圃田嘉园安置小区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待验收结束后将出具详细的质检报告。
2.关于村民每人交4.1万元房款的问题。根据郑东新区郑东文【2014】110号文件规定,圃田乡群众安置房款的收取标准为:每人安置70 平方米,其中50 平方米基本住房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20 平方米改善型住房按8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共计41000元∕人。安置房款应在拆迁兑付附属物时扣除,由于在2015年房屋拆迁兑付附属物时没有扣除房款,故在回迁时,群众需要补交该房款。
3.关于“空头户”问题。圃田乡在回迁人员人口界定过程中,对回迁人员实行“三榜”公示的原则,每次公示榜均有5天的公示期,乡村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乡村两级及时对群众举报的人员逐一核实,确保回迁安置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