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收悉您的信件后,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依据《公路法》,公路边沟外沿15米内不得设置未经审批的广告牌、景观石等构造物,此景观石在15米的道路控制区内,且无相关审批手续;
2、按照3月初我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下发的《登封市路域环境整治决战决胜30天攻坚行动方案》(登人居〔2019〕1号)文件要求,先由各乡镇区办对所辖区内公路两侧涉嫌违规违法的构造物进行治理,如治理不到位的则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3、市交运局执法人员依照上述两项要求,依法对景观石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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