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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普法教育 不让群众奔波无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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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6 10:0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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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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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7 09:29

          做好普法教育 不让群众奔波无门

荥阳市司法局:

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经常发现遇到违法行为侵害时不知道找哪级行政机关控告,有的群众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的群众去县级政府部门,有的群众直接去郑州市政府部门或者河南省政府部门,群众不能正确选择管辖机关会造成查处不力等后果。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在于基层普法工作流于形式、效果较差,行政机关是主要的法律执行机关,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法律都由行政机关执行。

建议荥阳市司法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荥阳市司法局应当组织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真正把群众组织起来学习法律,不要仅仅在村委会门前摆放几张展板、拍几张照片敷衍了事。

2、普法宣传教育必须让群众明白去哪里报案,我国对于行政处罚实行“以县为主”的管辖查处原则。

一般情况下,群众对于违法行为应当首先向荥阳市人民政府的部门(各局、委员会)报告,因为县级(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政府的部门有权管辖本辖区发生的全部案件。

3、一般情况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行政处罚权,除非得到了县级政府部门的委托执法。不知道荥阳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获得了委托行政处罚权,这个问题需要在普法教育时向群众阐明。

如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获得了受委托行政处罚权,群众可以直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控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以委托机关(荥阳市政府部门)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荥阳市政府部门)承担。

4、国家部委、河南省政府部门、郑州市政府部门管辖的是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的案件。至于“重大、复杂”的具体标准,有些规章明确做了规定,例如以案件造成的损害金额和人员伤亡人数为标准。有些并没有规定,授予了国家、省、设区市级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因此群众不宜直接向国家部委、河南省政府部门、郑州市政府部门举报控告,既增加了时间经济成本也面临着”难以认定是否属于“本辖区重大、复杂案件”的风险。

5、在荥阳市政府部门不作为(俗称“不管”)的情况下,群众可以向郑州市政府部门举报控告。因为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实行监督、指导,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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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5-17 09:29:4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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