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索河办工作的支持!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索河办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现就您提出的疑问作以下回复:
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注销:60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家属携带参保人火化证复印件(没有火化证的需村委或社区开具死亡关系证明)、死亡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60天内未申报的,不享受丧葬补助金)。缴费满15年,并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政府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1200元;参保人未缴费或者缴费未满15年,并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政府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500元。居民医疗保险不予退费。
独生子女奖励费注销:由家属带着户口本到索河办便民服务中心注销独生子女奖励扶助相关政策的发放。
户口注销:此项业务系派出所办理,办理人可以带以下材料到索河办北500米处索河派出所办理: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的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派出所申请户口注销,材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
2、截至目前,索河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7:30,暂时没有接到上级及有关部门通知周六周日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开放(根据群众需要,有紧急情况时,可随时拨打联系电话64662131,6466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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