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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16年1月1日施行的《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地图,供无偿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收集与地图内容相关的行政区划、地名、交通、水系、植被、公共设施、居民点等的变更情况,用于定期更新公益性地图。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更新资料。
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8月份免费向公众提供标准地图服务,登录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公众均可免费下载使用。自然资源部的标准地图在线服务还可以为有不同需要的使用者提供自助制图服务。使用者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制作统计地图或可以选取地图要素,编辑要素的颜色、增加点、线、面标记与文字,即可以制作出个性化地图,并输出地图图片。
我市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正在组织收集荥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相关的测绘地理信息。目前国家正在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待三调成果正式通过国家验收应用后,根据国土三调成果进一步完善、整理相关公益性信息,完成公益性地图编制后,适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郑世平(调查测绘管理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64652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