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怎样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呢 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积极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没有贯彻执行预防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为主、查处食品安全事故为辅的基本原则,而是漠视并放任各种食品安全风险。 荥阳市市场监管局回复称,一、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管理职能划转移交工作的会议纪要》荥政会纪〔2019〕10号的文件精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行政执法权限已经移交城市管理局。 二、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规定,针对食品小摊点监管问题,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作为工商、质监、食药等多个部门合并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承担着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职责。 三、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款:“本条例所称食品小摊点(以下称小摊点),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摆摊设点,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之规定,市场监管局负责的是在人民政府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摆摊设点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的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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