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在城市中采取机动车禁鸣喇叭的措施 荥阳市政府: 1998年8月13日颁布实施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城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工作的通知》指出,事实证明,在城市中采取机动车禁鸣喇叭的措施,对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交通秩序,创建文明城市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对机动车喇叭噪声污染的控制,净化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用几年时间在全国县级市以上城市范围内逐步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机动车喇叭噪声的危害性,把禁鸣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抓紧落实。在充分论证、严密组织的基础上,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把机动车禁鸣喇叭列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自觉遵守禁鸣规定,同时把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确保该项措施及时、有效地实行。各地要根据城市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机动车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提出明确要求,由市政府或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告,并在有关路口、路段设立禁鸣标志。 作为2018年—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20年8月18日下午,河南省委统战部联系指导荥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暨荥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行动誓师大会在荥阳植物园好人广场举行。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省委会主席张亚忠,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海鹰,郑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杨福平,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荥阳市委书记宋书杰,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裴保顺,及我市领导牛健、岳伟、张宏伟、赵炎利、任莉、苟雷出席活动。张亚忠在讲话中指出,荥阳作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县市,要紧扣“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的目标定位,积极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荥阳模式”。省委统战部和统战系统将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打造统战特色的文明实践品牌,推动荥阳市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助力荥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为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交通秩序,尽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公安局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荥阳市建成区确定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具体为G234以东、绕城高速以西、科学大道以南、陇海西路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2、通过广播、电报、报纸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禁鸣喇叭对减少城市噪声,保护城市环境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理解、支持。 3、加强路检路查,将集中整治与严格日常管理、禁鸣工作与交通秩序整顿紧密结合,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管理、严格处罚,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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