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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不彻底(续)(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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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1-9 08:42: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建中街街道办事处

工作时间

6993小时:0分钟

我是二七区永安街21号院,归属建中街办事处保全社区。反应老旧小区改造中的不公平事件:
1、社区在我们院内占用全体的业主地皮违章建房多年至今有人居住。
2、我们21号院属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多年来丢车严重,因此我们自建了小车棚,这次改造要拆除,我们支持。
3、但是,既然要拆违章建筑,那就要一视同仁,政府更要带头起模范作用,先拆他们建的违章建筑,这样才有说服力,让老百姓心服口服,而不是要动用手中的权利,强行只拆我们的小车棚。
4、希望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
5.我们反应的问题不是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在门卫南侧的房间,既然公共配套为何有人居住?
6、其他的配套设施荒芜了近20年,我们自然了解哪些是配套哪些不是。
7、只要是违建,全拆,我们支持,响应徐书记关于老旧小区彻底拆除各类违建的基础思想方针。
8、办事处的上个心通桥针对此事的回复不准确,望积极了解后处理,不要用话术搪塞,多听听群众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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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1-11 10:30:1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了解,永安街21号院属于无主管楼院,您反映的房子,属于该院开发商在建设之初的配套设施,水电房、配电房、门卫房属于配套设施,且该房产经过法院判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拆除违章建筑均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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