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路已经严重损毁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根据实地调查发现,荥阳市部分公路已经严重损毁,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路修复等职责。 1、陇海西路张王庄大桥东侧,路面存在约十米长的巨大凹陷。 2、塔山南路万山湖大桥以南约500米,原来的限高设施虽然拆除,但是公路路面残留了大量钢板,路面存在严重凹陷。 3、塔山南路(中原西路以南)存在多处凹陷、残留的钢板。 4、塔山南路(丁店到万山湖大桥)路面存在大量碎石子,严重影响了公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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