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五年多过去了,请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下列问题: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是否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是否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二、荥阳市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哪里公开呢? 三、重点排污单位是否100%公开了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信息公开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四、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宣传和引导公众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如何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七、自2015年1月1日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含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了哪些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是否对违反《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重点排污单位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八、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环境信息的有多少家?信息公开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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