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在登封市谷路街金桂园小区所购房屋 。开发商为“郑州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内容的基础设施不予兑现,延期违约!对违法交房还理直气壮,动不动就是你告我呀!开发商的前身名字叫“新天地 ”因为信誉品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差,故更名“郑州兴达房地产发有限公司” 。 即便是这种低级品格的人和信用极差的房产开发商还能够在短短的数年时间频频拿地。这一处房地产没有完工,业主还在政府门口天天上告的情况下,还能够拿到下一块地皮继续开工 ,继续坑蒙拐骗的耍赖。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唯利是图的公司,这样一个把法律当儿戏,视民生为玩物的公司,是怎么受职能部门的监管,是靠什么在当地做大,背后有无保护伞在为其撑腰欺民?在一个小县城混得风生水起,呼风唤雨,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得不让人深思。一个开发商能有如此猖狂之行为,做为一个个普通老百姓,一旦和这种无良开发商扯上关系,犹如跳入泥潭,深陷其中难以脱身。说到底,一言难尽……又有谁会为民出头,唉!民不聊生啊!太难了!真是红旗下的黑势开发……房管局,信访都去多次一直踢皮球!这都违约一年多了,政府也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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