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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在接到投诉后,立刻安排执法人员前往投诉地点,5月14日晚18:20到达投诉地点后找到该小吃摊负责人,首先告知其小吃摊负责人因小吃摊营业时间较晚,客人的大声喧哗产生的噪音已直接影响居民的休息,其次经与负责人沟通为避免再次出现噪音扰民情况,负责人表示愿意缩短营业时间并把该小吃摊搬离居民区范围。中队人员在5月14日晚21:30分对此位置再次巡查时该小吃摊正在搬离中,于21时56分已搬离完毕。
后续我单位也将坚强对辖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营造舒适的人居环境。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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