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网友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回复如下: 200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精神,建设部等九部委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意见提出 “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以及“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禁止占用耕地”的规定,一些开发企业为规避政策限制,将房屋规划设计为两套可以独立使用的成套住宅,并签订两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从而造成“一房两证”问题的发生。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郑政文【2019】106号文件,对列入郑州市问题楼盘化解攻坚专项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问题楼盘存在“一房两证”问题的有相应的解决方案,但也有严格要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兴荣街怡景家园未列入问题楼盘,不属于此次《意见》解决范围。 鉴于“一房两证”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调整、税收、不动产登记登记单元设立以及国家政策连续性和现行限购政策执行等方面问题,建议上级部门针对“一房两证”问题专题研究。 针对诉求人网友反映的受限购限售政策影响无法进行转移,建议由房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对待(将此类情况房产按照一套房对待);关于如何申请两证合并问题,依据豫自然资发〔2021〕34号 (二十二条)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一套住房人为分为两个登记单元的、颁发两本权属证书的,经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房管、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不动产合并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颁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建议由房管部门进行规划确认、楼盘表确认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局待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确认后依据房管部门推送信息再进行相应登记。按照省厅文件指导我局也积极征求相关部门的办理意见、研究制订实施办法向政府上报,积极推动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