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9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巩义市高龄补贴变通执行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使用道具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21-8-6 15:28:03 |显示全部楼层
下派到  巩义市社保局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21-9-9 08:33:24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高龄补贴分为两部分发放,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我中心居保科发放,未参加居保的由市民政局发放。关于居民的高龄补贴,由于城乡居民高龄补贴起步较早,在2010年建立制度初期,对70岁,80岁,90岁100岁人员进行补贴,《巩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制度》(巩民〔2014〕41)号文发布后,我中心执行新标准,将之前的70岁25元,80岁75元,90岁150元,100岁250元提高至80岁100元,90岁200元,100岁300元。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22 08:4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