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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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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7-27 22:55: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荥阳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21-8-30 10:07

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

荥阳市公安局: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中原西路与楚庄至陈沟南北方向道路的交叉口(荥密路口向东416米)存在大量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荥阳市公安局应当责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荥阳市城市管理局、乔楼镇人民政府)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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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8-4 16:58:35 |只看该作者
感谢您的留言。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回复说明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中原西路与楚庄至陈沟南北方向道路存在的损毁情况,此道路交通设施并不属于我局交警大队进行维修、养护。我们已将此情况如实反映给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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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1-8-4 17:11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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