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今年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想通过郑州市的人才落户计划将户口投靠到本地朋友家的居民户口本上以便在郑州生活,朋友家是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姚店堤社区的,朋友本人同意接受落户,去派出所咨询得知因朋友家属于村集体户口,入户涉及村集体内部红利问题所以还需村里开具同意落户证明才可办理。对此我表示非常理解并委托朋友向村里表示本人不享受一切村民待遇只求能落户居民户口即可,但村集体因为没有先例所以都不敢开证明,落户的事就因为一纸证明搁置了。个人和集体沟通确实不太容易,故而在政府平台上请求帮助协调此事,希望能将人才落户政策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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