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民政局: 《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到2020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高效合理的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养老服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在现有养老支出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市、县(市、区)财政保障开展养老服务项目和补助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费,市、县(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含服务费,评估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每年9月10日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计划,并报市民政局,用于编制下年度预算。市、县(市、区)要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购买主体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规程,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承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请问荥阳市民政局几个问题:
1、荥阳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是什么?
2、荥阳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购买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3、荥阳市2021年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计划是否主动公开?
4、荥阳市2022年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计划是否编制完成,并报郑州市民政局?
5、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价结果是否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选择购买养老服务承接主体、编制政府年度购买养老服务项目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6、荥阳市是否制定本辖区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细则,明确购买服务流程?
7、荥阳市是否适当扩大服务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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