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自开展整治不规范限高限宽工作以来,我市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建立制度,细化流程,全面治理违规设置道路限宽限高设施,按照“治理规范存量、严格规范增量”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设置、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我市违规限高限宽设施都已拆除,符合法律规定的现有7处,4处限宽墩,3处限高架,均设置有公示牌。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对照全市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沿线保留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排查力度,对违规设施坚决惩处到位,严防反弹,切实提高公路通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出行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