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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成功后没有下文了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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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21-10-18 14:33:29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通过“郑好办APP”网上(或线下办事大厅),完成相关信息输入后,申请人会收到是否符合保障条件的信息提醒,符合保障条件的,须申请人到银行办理并激活住房保障卡,轮候期间享受货币化补贴保障。自符合保障条件的次月起开始计发货币化补贴,每月20日前由辖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汇总后申请财政拨付资金,由银行统一代发。
据了解,目前金水区每月正常上报并发放货币化补贴。因反映人系匿名,且未留联系方式,该区无法核实其申请的相关信息,请反映人到郑州市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审批科咨询并核实信息,联系电话:639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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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ish02  在2021-10-25 08:53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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