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的时候,随着郑煤机技校毕业分配,应单位要求,户口随单位要求迁移至中原区华山路105号郑煤机集团,属于集体户口,2016年,从煤机厂离职,想让协调解决的是,集体户口的民生问题,去哪个部门处理?按辖区管辖,应该是在三官庙街道办事处下辖郑煤机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民生问题,户口在郑煤机十二年多了。街道办计生办和郑煤机居委会等职能部门从未进行过郑煤机育龄妇女排查登记,也未给我办理过准生证,等需要在居委会办理的任何东西,因需配合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孩子户口在跟着母亲,需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协助盖章证明(如下图所示),现问题是,我已从煤机厂离职,煤机厂拒绝为我办理协助证明,并要求我迁出户口,我居住地是城乡结合部,属于镇级管辖,没有设立居委会,只有村委会,村委会不负责我们城镇居民的问题,随国家政策户口所在地应协助办理。后到郑煤机居委会后,煤机居委会告知,我应去我居住地办理,居住地告知,居住地只负责村委会计生,让我找户口所在地办理,现在一直提倡让群众只跑一次,避免踢皮球事件,像我这种问题,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均以不符合政策来推诿,试问,我的问题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像我们这种集体户口,这种问题到底该找哪个部门去解决?例如此类的民生问题后续还有很多,如居民医保,居民养老之类的问题,都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解决,望政府能及时协调处理此类问题。
第二:按照户籍政策,我户籍现在无处接收,只能存档至人才市场,存档至人才市场后仍是集体户口,仍会出现此类民生问题无处管辖的问题。若户口迁移至人才市场,民生问题归哪个办事处管理?望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处理好集体户口的各类民生问题。而不是简单的回答,这个不归我们管之类,去你居住地进行办理之类的回答,望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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