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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城二期物业2020年多收取暖费不退(下派单位:高新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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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0-28 09:06: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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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21-12-3 17:58

我是金科城二期3号楼业务,2020年物业通知由于房产证未下来,当年取暖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多收部分待房本下来后,按照房产证套内面积把多收部分退还。已到2021年冬季供暖缴费,物业还是不退业主2020年多缴取暖费。多次与物业沟通推迟说费用交给方产开发商(郑州新银科置业有限公司)和郑州高新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向所属社区领导多次求助,反馈无果。请政府领导给予回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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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1-1 09:10:10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接件后,所在社区第一时间与金科物业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物业称,针对去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业主,暖气费是按照热力公司规定的建筑面积的90%进行计费,具体情况需咨询高新热力。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高新热力公司,高新热力称,根据上级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业主,其暖气费按照建筑面积的90%进行收取,办理过不动产权证的,暖气费按照套内面积收取,不存在后期办证以后再退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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