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田朝东,住鄢陵县只乐镇塔庄村,这里向各位领导求助的是: 2002年,我从老家鄢陵县来到郑州经人介绍到二七区民安路做环卫工,2007年由于路砦拆迁转到长江路高砦市场做环卫工,2021年5月,由于二七区环卫清洁服务中心和承包商河南百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予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和上缴养老保险,养老得不到保障辞职。 为了讨回公道,经二七区人民法院(2021)豫0103民初8682号民事调解书判令,二七区环卫清洁服务中心支付田朝东经济补偿金29310元。 法院判令后,我先后找到二七区环卫清洁服务中心负责人,以疫情和洪灾等理由推拖,我的老家由于洪灾今年庄稼几乎颗粒不收,麦子至今因地里排不掉水无法耕种。 无奈之下,不得不求助上级领导,盼望督促二七区环卫清洁服务中心,把法院判令款支付我。 鄢陵县只乐镇塔庄村田朝东,电话: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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