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本人多年来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亲身经历,可以发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存在很多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一、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存在的乱象 (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形同虚设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并没有真正贯彻执行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而是存在选择性执法、玩忽职守、消极无为、单打独斗、排斥公众的参与、损害可以不担责等各种乱象。 (二)敌我不分、是非不明、伤害朋友 生态环境污染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人类的头号敌人,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人民群众(尤其是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人)则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力部队,双方应当并肩作战、共同抗敌。但是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公职人员却把举报人看成了“敌人”或者“假想敌”,主动与污染企业合力镇压围剿举报人,镇压围剿举报人的好处到底是什么呢? 第一、污染企业可以在不必支付环境治理成本的情况下赚取高额利润,通过恶性竞争取得巨大市场份额,导致污染企业不断做大做强,这正是“劣币驱逐良币”。 第二、生态环境保护公职人员可以获取非法利益。公职人员属于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报酬标准是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统一核定的,所谓“工资比较固定”、“难以大富大贵”。经过污染企业的极力围猎、拉拢,公职人员可以取得额外财富,变相实现“既当官又发财”的畸形美梦。 二、整改意见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当组织全体公职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性很强,业务性也很强。生态环境部门必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系统得以贯彻落实。 (三)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实际上,这不仅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也是做一切事的首要问题。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公职人员必须认清楚,生态环境污染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人类的头号敌人,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人民群众(尤其是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人)则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力部队,双方应当并肩作战、共同抗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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