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团伙还有继续嚣张多少年?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郑州市规范城市客运行为若干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非法客运行为,可以实行联合执法。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非法客运行为查处工作。查处非法客运行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共享车辆信息、执法信息等数据。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重点检查铁路车站、飞机场、长途客运站、地铁站、医院、高等院校、商业中心、宾馆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巡查,查处非法客运行为。未经许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扣押车辆,责令停止经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驾驶机动车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至六个月。本市建立非法客运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举报受理部门和举报方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县(市)、上街区范围内的客运行为及其管理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多年以来,中原西路12路公共汽车乔楼站附近盘踞着大量黑车团伙,"黑车"(主要为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员自身缺乏专业的技术和从业能力,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于交通规则不够重视,缺乏安全意识.车辆技术状况没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差,这样一来,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不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想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黑车”经营者不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逃逸,有时根本找不到肇事者,使伤者往往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其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非法营运抢夺市场客源,损害了守法业户的经济利益,偷漏国家税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一些不法车主为排挤其他营运车辆及逃避检查,形成团伙、帮派,产生了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2021年12月3日下午,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依法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集中行动动员部署会,决定自即日起到2022年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集中行动。 请问荥阳市交通运输局下列问题: 1、荥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是否联合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集中行动? 2、是否有胆量向中原西路12路公共汽车乔楼站附近的黑车团伙主动出击、开展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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