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强制要求手机用户安装反诈APP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反诈工作机构公职人员的监督调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荥阳市监察委员会: 近期,荥阳市公安局反诈工作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强制各单位、人民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要求各单位把注册实名的截图收集上报,该行为存在下列违法之处: 一、违背宪法关于公民与国家关系的规定 公民与国家关系法即调整公民与国家关系的法律,政治法中公民与国家关系法主要由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此可知,人民是国家的主权者,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一切公共权力必须服从人民的最高权力。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公务员的组成部分,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公仆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与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违背了“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 2014年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特别是他强调的“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充分体现了法治精神,彰显了本届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两句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谚语,源于十七、十八世纪的西方。“法无禁止即可为”即“法无禁止即自由”,针对的是公民权利的保护,意思是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都可自由为之,无论对错都不违法;“法无授权不可为”即“法无授权即禁止”,针对的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意思是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公权力前,必须经过法律的授权,否则就不能去做,做了就是违法,做了就要被依法追究责任。 检索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国家机关有权强制公民下载注册手机应用软件(APP)”的法律依据,因此任何机关公职人员通过任何方式强制公民下载注册手机应用软件,均构成滥用职权的职务违法行为。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三、处理意见 (一)荥阳市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荥阳市公安局反诈工作机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据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荥阳市监察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公职人员理想教育、为人民服务教育、宪法法律法规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监察机关应当结合公职人员的职责加强日常监督,通过收集群众反映、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召集或者列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述责述廉、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促进公职人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监察机关应当以办案促进整改、以监督促进治理,在查清问题、依法处置的同时,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发现制度建设、权力配置、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者监察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提高治理效能。 (三)荥阳市监察委员会应当向荥阳市公安局反诈工作机构依法提出监察建议,责成荥阳市公安局反诈工作机构立即停止强制各单位、人民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要求各单位把注册实名的截图收集的违法行为。荥阳市公安局反诈工作机构全体公职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每一位手机用户必须安装反诈APP,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强制要求手机用户安装反诈APP。 公安机关宣传推广反诈APP属于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实施行政指导的,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需要接受行政指导。需要行政相对人事先作出相应准备的,应当提前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行政相对人明确表示拒绝、撤回申请或者要求停止行政指导的,行政机关应当终止行政指导。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指导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指导行为,并将行政指导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 人民警察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改变以往的硬汉形象,变身为热情的邻人、友善的朋友,人民公仆角色必须占上风,加强与相对人的沟通和交流,争取相对人和社会的真正内心认同。反诈工作机构只能通过平等对话、真诚沟通、循序渐进、循循善诱等方式,做好对于人民群众的反诈宣传引导工作,不得出现滥用职权、简单粗暴、一刀切、下达硬性指标、统计通报各单位排名、软硬兼施等违法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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