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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国家号召购买新能源汽车无法安装充电桩(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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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1-7 15:20:2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因在地下室增容会存在相应用电安全,所以不建议业主在自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可暂时该小区南大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该小区为国家电网正式电,不存在临时用电。下一步教育园区(龙湖镇)将督促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杜绝不合理收费。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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