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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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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就成为心痛桥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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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6:03: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等待时间

20883小时:26分钟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thread-96131-1-1.html


此信息来自: 郑高新区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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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5-9 17:21: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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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5-14 09:19: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西湖春天3号楼为多层砖混结构,东单元一层东西户业主在装修过程违规拆除房屋承重外墙各一处,分别为长1.5米、高2.1米和长0.9米、高2.1米的门洞。
       依据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住户装修拆改房屋结构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涉及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对此,3月16日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恢复承重结构原状,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房屋安全使用。3月27日、4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两次到现场督促业主整改,要求其恢复房屋结构原状或提交设计院出具的拆改方案,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经我局多次督促,目前,该东西两户业主已进行整改,业主提供了由郑州市规划勘察设计公司出具的设计更改通知单和情况说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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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5-14 13:29:32 |只看该作者
针对回复,有疑问质疑:
1、涉及设计变更的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去找一个设计公司进行操作,不需要进行公示?
2、执法部门检查的结果也可以不用张贴结果告示百姓,检查的结果呢?
3、执法单位是不是可以不去核实设计单位的资质,核实的结果又如何?
4、那是不是每家都可以进行设计变更,各自都开一个门?
我们大家需要执法单位的检查公示,这样老百姓才能更相信执法单位,希望能够尽快给出一个合理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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