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立即对该县道进行全面维修养护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认定,根据《河南省普通省道网规划调整方案》(豫发改基础〔2014〕341号),原荥密路荥阳段已不属于省道,管辖权为属地管理,其管养、执法权为荥阳市有关部门。 由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于原荥密路荥阳段(荥阳市实验高中以南--乔沟--楚庄--双庄--槐树洼社区--袁家--山顶--寨根)管理不到位,对于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不予查处治理,因此该公路出现大量的深坑,在需要维护时却以所谓的“省道”名义推诿至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导致管理责任不清、上推下卸,该段公路管理处于严重缺位状态。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立即将原荥密路荥阳段调整为荥阳市管理的县道,赋予规范的县道编码,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当依法履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必须立即对该县道进行全面维修养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应当责成荥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县道的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加强治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公路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并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因超限超载运输造成公路桥梁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呈报荥阳市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超限超载或者因超限超载造成严重后果的货运车辆进行责任倒查。倒查中涉及货运车辆生产、销售或者改装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有人责任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涉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责任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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